日前,廣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進一步完善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管理制度。
一是進一步規范黑白名單公示要求,明確黑白名單公布的時間、對象和范圍。
二是與“穗好辦-校外培訓機構專區”實時聯動,實現便民查詢,源頭防控風險,凝聚社會監督力量。
三是建立校外培訓行為負面清單,明確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邊界,全面加強校外培訓監管。
四是強化信用公示和聯合懲戒,充分發揮廣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廣州市“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用,實現部門信用信息共享,探索實施聯合懲戒。
(記者 蔣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