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2022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成績跨省(直轄市、自治區)轉移辦理指南。考生可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辦理成績轉移。
省教育考試院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外省戶籍考生在廣東高中階段學校讀書期間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所取得的成績需轉出廣東,廣東不再進行審核和出具“成績證明書”。考生可向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提供成績證書(含電子版),各有關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部門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報名報考”條目進入“高中學考-考生成績轉出”,也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試成績欄目,憑考生號和密碼查詢驗證考生的考試成績。
廣東戶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讀書期間參加由外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所取得的成績轉入廣東,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移管理系統,全程網上辦理考試成績轉移手續。省教育考試院不受理非廣東戶籍考生成績轉入申請。
考生可以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移管理系統”,按要求在網上提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成績轉入申請并確認。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只作為學生普通高中畢業的依據之一,不作為春季依學考成績錄取高職院校的依據。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有關規定網上審核考生成績轉入申請,于2022年3月25日前在網上公布審核結果。考生可進入系統查詢審核結果,經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于3月30日-5月20日自行下載并打印“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認定證書”;逾期系統關閉后將不能下載并打印證書,但不影響已轉入的成績在招生中的使用。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轉入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以當年高考招生相關政策規定為準。(記者孫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