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值此之際,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發起“關愛成長呵護未來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保護未成年人行動倡議”,其倡議內容包括:不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升級優化“青少年模式”;為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增設前置條件;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額提醒、身份驗證等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充值打賞的技術隔離墻。
呵護未成年人,離不開法治。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啟了升級版青少年保護模式,廓清了直播平臺、視頻平臺與社交平臺等娛樂性質平臺需要對未成年人履行的保護義務。要將新法的精神落到實處,就要構建常態化、制度化機制,要進一步細化家長監護責任、平臺監管審核義務,具體處罰措施也要清晰明了。
快速發展的視頻平臺,為未成年人提供了新的視角。然而,直播內容良莠不齊,出現了一些違背倫理道德甚至法律精神的未成年人直播,如低齡戀愛、懷孕與生子等內容,參與人數之多,主播年齡之低,超越常人想象。而未成年人主播和未成年人觀眾,心智都還未成熟,是非辨別和抗干擾能力比較差,易受不良信息蠱惑。為此,相關監管部門要行動起來,用好執法之斧,對平臺運營形成常態化監管,及時查處違規違紀的從業平臺及其工作人員。
在直播行業中為未成年人撐起一片藍天,需要法治與科技一同助力。相較于法治的事后救濟,科技手段能夠防患于未然,比如,推出防沉迷提醒、中止系統,可為未成年人權益設置技術防護墻;在注冊、打賞等環節植入人臉甄別要求,未成年人就無法用家長手機使用某些功能;對視頻直播進行類型化、分級別管理,可廓清未成年人觀看內容的邊界。
凈化直播行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每個社會成員都應擔起責任。相關監管部門要推進協同治理,形成網絡空間常態化的治理生態。平臺企業要不斷升級技術防護墻,讓不健康的直播內容遠離未成年人。家長要對孩子多些陪伴與關愛,不應放任與脫管,引導孩子從現實生活中尋找快樂。網絡主播要努力凈化內容,傳播更多的正能量。每個人都要做監督者,發現不良情況應及時舉報。
只要全社會形成合力,就能確保直播行業中的未成年人世界呈現碧海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