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護義務作了規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部對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須”要求,以切實防范在旅館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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