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亞迪(002594)被另一國產汽車品牌長城汽車(601633)舉報的信息引發廣泛關注。截至5月26日晚間,雙方均已發表聲明。在雙方隔空“對話”之余,業內、廣泛網友紛紛表態,同為國產汽車品牌,“本是同根生”,應該一致為樹立國產汽車品牌的國際地位而共同努力;與此同時,作為技術型產業,汽車公司更應該立足于消費者,專注于汽車制造這個本業,不斷深耕自己的汽車品牌。
新車上市日
遭同行“搶先”舉報
【資料圖】
所謂何出發點?
5月25日上午10點40分,微信公眾號“長城汽車”發布了一則聲明。
“4月11日,長城汽車向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舉報材料,就比亞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采用常壓油箱,涉嫌整車蒸發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問題進行舉報。
“根據《環境行政處罰辦法》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應當進行初步審查,經審查,符合下列四項條件的,予以立案:(一)有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二)依法應當或者可以給予行政處罰;(三)屬于本機關管轄;(四)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到被發現之日止未超過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違法行為處于連續或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目前,長城汽車正在密切關注該案的立案及處理進展?!?/p>
該聲明被發出后,5月25日中午12點25分,即上述聲明發布不到兩個小時,比亞迪汽車在微博發布聲明。
“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保留法務訴訟的權利!”
“經了解,長城所說的情況,測試車輛由長城購買、保管并安排送檢,中汽中心(天津)按長城的要求進行了相關項目的檢測。測試車輛嚴格來說,不符合國標要求的送檢狀態,即應由第三方抽樣、保管及送檢,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測試,而長城送檢的車輛在檢測時,里程僅為450-670公里。鑒于以上,我們認為其檢測報告無效,長城不能以此作為依據!”
“我們的產品及相關檢測符合國家標準,在國家權威機構通過認證?!?/p>
“我們歡迎有關部門隨時過來調查、取證和檢測。
“比亞迪作為全球第一家推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的企業,在插混技術上有二十多年的積累和迭代,不像有些同行想得那么簡單!”
“新能源事業發展至今,相當不易!中國品牌成長至今,也相當不易!希望大家多做有益于行業,有益于中國品牌的事情!”
上述“舉報內容”,瞬間引起了行業內外的廣泛關注。網友輿論并未朝向統一的方向,而是呈現多派言論,例如支持派“挺好的,就是要大家互相監督互相促進”,再如反對派“親者痛仇者快,長城干的這叫什么事”、“詆毀別人,應該先把自己的車造好”,以及中間派“汽車檢測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情,片面的不符合測試程序的數據不能說明什么,我們歡迎合程序的監測和監督”。
巧合的是,被“舉報”的當天下午三點,正是比亞迪宋Pro DM-i冠軍版的上市發布會。對此,網友也是紛紛質疑上述“舉報”的出發點何在?
有網友表示,“如果是為了正義,可以向比亞迪直接建議或提醒,亦或向有關部門直接建議或提醒。為什么要自掏腰包買車送去檢測呢?”、“雙互提個意見不就共同進步了嗎?非要用舉報這么嚴重嗎?”
常、高壓油箱均有
已申請相關排放技術專利
在上述舉報持續發酵過程中,常壓油箱以及汽車排放設備引起了業內關注。同時,有關比亞迪是否有高壓油箱、目前車型中所有排放是否達標等,成為“理性者”關注的焦點。
據悉,汽車油箱可以分為常壓油箱與高壓油箱。與常壓油箱系統(承壓4-7kPa)相比,高壓鋼制油箱或多層特制塑殼油箱可以承受35kPa-40kPa的蒸汽壓力,可以更好地收集車輛行駛過程中油箱內的揮發油氣。
據悉,比亞迪有二十多年的插電式混動技術,具備很強的自主開發能力,有常壓油箱,也有高壓油箱的技術解決方案,都符合蒸發排放法規標準。
有知情人士指出,比亞迪基于DM-i串并聯架構實現發動機和車輪的解耦,多控制單元的協同控制,以及對EV行駛里程、時間與炭罐特性的相關性深入研究,開發出了常壓油箱的油氣排放控制技術。這一技術實現了PHEV在炭罐飽和前,即使EV行駛下也會通過短時啟動發動機,完成汽油蒸汽自由脫附。
“比亞迪DM-i解決了PHEV常壓油箱汽油蒸汽自由脫附的技術難題,做到了‘一靜三得’:一靜,優秀的NVH,行車中可實現無感、快速完成汽油蒸汽脫附;三得,實現快速脫附、高效發電、養護發動機”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
另外,筆者注意到,針對插混動力的排放技術,此前,比亞迪曾公布了一套“液冷”解決方案:在油箱內的壓強達到閾值之后,供液裝置將會將冷卻介質流向儲物袋,從而冷卻燃油蒸汽,使其液化后掉落回燃油箱,從而避免由于燃油蒸汽造成的壓力升高。在這一裝置的幫助下,高壓油箱的必要性大幅降低。
針對污染物達標排放問題,比亞迪目前也已經申請了相關專利: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方法、控制裝置及混合動力車輛,屬于車輛領域。
該專利下,用于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方法包括:在所述車輛處于電動模式時,根據預先建立的碳罐吸附模型確定碳罐吸附量;以及在所述碳罐吸附量大于預設值的情況下,將所述電動模式切換為混合動力模式以進行碳罐脫附。通過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能夠在不增加零部件等硬件成本的情況下,在未啟動發動機時也能夠預估碳罐吸附量,并且在碳罐趨于飽和之前自動將車輛的運行模式切換為混合動力模式以實現及時脫附碳罐,這樣有效地避免了由于碳罐過載導致的燃油蒸汽泄漏等情況的發生,保證碳罐能夠長期處于有效工作狀態。
專業人士指出,換言之,長時間EV行駛下,6天左右短時啟動發動機,同時發電、潤滑和脫附,既合法又合理。
國產“突圍”戰
從合資到全資談何容易
何不攜手同行?
近年來,國產汽車品牌比亞迪迅速崛起,股價從幾十塊“狂飆”至三百塊,去年一舉奪下新能源汽車銷冠,迅速“圍剿”合資品牌最后的市場“壁壘”。
國產品牌在“比拼”國外品牌乃至合資品牌的“突圍”戰上,要取得全面勝利,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
如聲明中所言,筆者也希望國產汽車品牌攜手同行,多做有益于行業,有益于中國品牌的事情,共同助力中國品牌在全球汽車市場上塑造中國影響力。
對此,網友也是紛紛表示贊同。
“這個時候應該是一致對外,著重擴大海外市場。”
“同為國產汽車品牌,在中國品牌做大做強走出去之際,攜手同行,是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