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3月13日,哈爾濱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今日收到黑龍江銀保監局的批復,核準姚春和擔任該行執行董事、行長的任職資格,自3月3日起生效。
據悉,2022年7月8日,哈爾濱銀行舉行的董事會決議委任姚春和為哈爾濱銀行行長,其任期自銀保監管理機構核準其任職資格之日起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董事會建議委任其為執行董事。
公開資料顯示,姚春和2003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工行大連分行擔任財務會計部副總經理、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2015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工行大連分行副行長、黨委副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大連分行行長、黨委書記等職;2020年9月至2022年6月擔任工行黑龍江省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