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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據中國執行信息網消息,萬通創始人馮侖被列為執行人。
據悉,此次馮侖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2857.38萬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案號(2023)京04執46號,立案時間為2023年1月13日。
昨日晚間,馮侖在微博轉發風牛馬社區微博回應自己成被執行人一事:網傳「執行案件」系要求馮侖先生向篤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謂「投資款」引起,但該等款項涉嫌系篤瑕科技有限公司實控人合同詐騙所得,目前該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偵查中。
公開資料顯示,馮侖1982年馮侖畢業于西北大學。1984年畢業于中央黨校。1984年至1991年期間先后在中央黨校、中宣部、國家體改委、武漢市經委和海南省委任職。
1991年創建萬通集團,1993年馮侖在北京組建萬通地產(600246),領導創立了北京萬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參與創建了中國民生銀行(600016)并出任該行的創業董事,策劃并領導了對陜西省證券公司、武漢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東北一間上市公司等企業的收購及重組。使萬通集團在幾年內總資產增長逾30億元人民幣。
1999年與深圳萬科的王石、河南建業的胡葆森等聯合發起并成立了中國首家房地產策略聯盟機構——中城房網,發起“新住宅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