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國內“燕窩第一股”的燕之屋,再次開始籌劃IPO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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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9月22日,原本即將上會的燕之層卻突然主動的撤回IPO申請。由于燕之層曾多次提交上市申請,其撤回IPO申請一度引發了市場的關注。但在12月1日,廈門證監局披露的廈門轄區企業IPO情況表中,燕之屋又重啟了上市輔導。
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燕之屋”是國內燕窩產品市場排名領先的知名品牌,歐睿國際認證2017-2019年燕之屋燕窩零售額連續三年全球第一;北京中研世紀咨詢有限公司統計,2019年和2020年,燕之屋包裝燕窩產品銷量全國領先。
不過,這光鮮成績的背后是燕之屋高企的營銷費用。此外,燕之屋還涉董事長借高利率貸款、財務收支不規范、股權不清晰、對賭協議不明確等問題。
一、高營銷費用也解釋不清的功效,燕窩江湖路難走!
燕之屋的主要產品是燕窩。燕窩是一種以燕子唾液為原料制成的食品,其所含有的營養成分主要包括蛋白質、多糖類、礦物質等。雖然傳統上人們普遍認為燕窩具有滋補養顏、補肺益氣、增強免疫力等功效,然而,目前尚缺乏足夠的科學研究支持這些傳統認知。
關于燕窩功效的研究,雖然已經有不少的文獻報道,但大部分的實驗結果并沒有得到統一的結論,且研究質量參差不齊。此外,由于燕窩的生產和貯存過程對其營養成分和品質的影響較大,加之市場上的燕窩存在質量參差不齊的情況,因此,對燕窩的功效評價仍存在不確定性。
同時,近年來關于燕窩造假事件層出不窮。2011年“血燕”事件爆發,偽劣燕窩打擊了消費者信心,國家限制燕窩進口兩年。2020年10月“辛巴燕窩事件”導致消費者對燕窩的警惕性再一次的提高。
在燕窩功效不清、市場雜亂無章的背景下,燕之屋業績卻依然保持穩步上升。2019年-2021年末,燕之屋營業收入分別為9.51億元、12.99億元以及14.99億元,呈逐年提高態勢;凈利潤分別為0.79億、1.22億以及1.72億。
這種增長的背后是燕之屋高額的銷售費用。數據顯示,2019-2021年其銷售費用分別為3.08億、3.17億以及3.91億,占營業收入比重為32.40%、24.38%以及26.10%。其中大部分費用用于廣告宣傳,廣告宣傳費占營業收入比重約20%。
高額的營銷費用,導致燕之屋的利潤空間受到擠壓。2018-2021年燕之屋的毛利率均在40%以上,而其銷售凈利率僅10%左右。2019年-2021年,燕之屋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0.79億元、1.2億元和1.67億元,其中還包括了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為1583萬元、1702萬元與3583萬元。
然而,在高額的營銷費用下,燕之窩卻陷入了“虛假宣傳”風波之中。有媒體爆料燕之屋即食燕窩并未擁有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批號,其宣傳的延年益壽、補充備孕營養缺乏依據。
為此,上交所在反饋意見中指出,是否存在類似媒體廣告:燕之屋先前的代言人劉嘉玲曾表示自己保養的秘訣是“吃燕窩只選燕之屋碗燕”,稱自己“每天吃一碗燕之屋的碗燕”;
是否存在在一些宣傳燕之屋燕窩的軟文廣告中也曾寫到,清朝的皇帝因食用燕窩而長壽,慈禧太后也靠燕窩進行滋補,使得太后年過六旬容顏依舊……暗示燕之屋燕窩延年益壽功效。請具體列表說明公司廣告等相關宣傳材料的具體宣傳口徑,相關宣傳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等合規風險,公司是否因此受到行政處罰。
二、資金外循環?未上市突擊分紅,實控人債務撲朔迷離
招股書顯示,從2019年到2021年10月,燕之屋向全體股東合計分別派發現金紅利3000萬元、6000萬元、6000萬元、5000萬元、5000萬元。累計分紅2.5億,而同期的凈利潤僅為3.73億,
此次的IPO,燕之屋計劃募資10.2億元中有1.9億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同時,事長黃健存在約1.5億元人民幣的個人負債,借款利率高達12%-18%。
為此上交所在回復意見中提出,報告期內利潤分配的詳細情況,現金分紅政策是否穩定、可預期,是否發生突擊分紅、大額分紅等情況,是否可能影響公司持續經營。
同時,要求披露黃健個人債務的形成過程、資金用途;截至目前的借款明細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率、還款日、擔保安排等;借款人的職業背景,與公司、員工、客戶、供應商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黃健是否存在替公司代墊成本、費用或進行資金體外循環的情況。
披露黃健借款利率較高的合理性,資產情況和償債能力,是否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黃健是否存在大額未清償負債,黃健與借款人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在黃健高利率貸款下,黃健還存在潛在債務問題。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2010年5月31日,CBN與渣打韓國簽署了可轉換債券認購協議,渣打韓國認購了CBN發行的本金為200億韓元的可轉換債券,該等可轉換債券可轉換為CBN的普通股。
2011年至2020年間,上述債券經過五次置換與變更,截至2020年8月,上述可轉換債券本金增加至230億韓元,到期日為2025年9月30日。
2020年8月11日,CBN、黃健、盛美控股與渣打韓國簽署《豁免贖回義務特別協議》,約定將上述債務減免至2,000.00萬港元。
據了解,目前1港元兌換165韓元,230億韓元的可轉債的價值為1.39億港元。1.39億港元欠款最終減免2000萬元港元,其中問題自然引起監管關注。
上交所在回復意見中指出,2020年借款本金由第四期轉債的230億韓元豁免減少至2000萬港元的原因,該項豁免特別決議的文本格式與前幾期轉債文本格式不一致的原因。簽字各方的身份,是否為有權代表;債權債務是否全部解除;該解除在公司上市前夕,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股權質押、凍結或其他還款、利益安排。公司上市后,轉債的投資方或韓國渣打是否存在追償、訴訟的可能,是否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存在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