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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保監會、央行開展《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修訂工作,形成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月18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為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提升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
據介紹,此次修訂的重點內容包括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資本監管與銀行資產規模和業務復雜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等。
擬將銀行劃分為三個檔次
《征求意見稿》按照銀行間的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擬將銀行劃分為三個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劃為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資產規模和跨境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小于100億元的商業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并引導聚焦服務縣域和小微。
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差異化資本監管不降低資本要求,在保持銀行業整體穩健的前提下,可激發中小銀行的金融活水作用,減輕銀行合規成本。
提升資本計量風險敏感性
《征求意見稿》要求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模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提升資本計量的風險敏感性。
本次修訂對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進行調整,總體上,增強標準法與高級方法的邏輯一致性,提高計量的敏感性。限制內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內部模型,降低內部模型的套利空間。
信用風險方面,權重法重點優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如,針對房地產風險暴露中的抵押貸款,依據房產類型、還款來源、貸款價值比(LTV),設置多檔風險權重;限制內部評級法使用范圍,校準風險參數。市場風險方面,新標準法通過確定風險因子和敏感度指標計算資本要求,取代原基于頭寸和資本系數的簡單做法;重構內部模型法,采用預期尾部損失(ES)方法替代風險價值(VaR)方法,捕捉市場波動的肥尾風險。操作風險方面,新標準法以業務指標為基礎,引入內部損失乘數作為資本要求的調整因子。
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測算顯示,實施《征求意見稿》后,銀行業資本充足水平總體穩定,未出現大幅波動,單家銀行因資產類別差異導致資本充足率小幅變化,體現了差異化監管要求,符合預期。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社會各界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適時發布實施。修訂后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擬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提高信息披露標準
《征求意見稿》要求銀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時、充分地掌握客戶風險變化,確保風險權重的適用性和審慎性。同時要求銀行提高信息披露標準,詳細披露風險相關定性和定量信息,增強市場的外部約束。
在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方面,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要遵照匹配性原則,建立覆蓋各類風險信息的差異化信息披露體系。第一檔銀行要求披露全套報表,包括70張披露報表模板,詳細規定了披露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和質量控制等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數據顆粒度要求,提升風險信息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第二檔銀行適用簡化的披露要求,披露風險加權資產、資本構成、資本充足率、杠桿率等8張報表。第三檔銀行僅需披露資本充足率、資本構成等2張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