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兔年春節剛過,廣和通(300638)董事長、實控人張天瑜因違規收到了深交所的開工“紅包”——監管函。據悉,張天瑜因減持廣和通股份比例達5%仍未停止、未及時披露信息,而此舉違反了《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來,截至2月7日,張天瑜先后六次減持累計超1700萬股。
根據深交所2月6日披露的《關于對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天瑜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 13 號,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和通”) 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期間,因主動減持、新增股份被動稀釋、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被動增加等原因,張天瑜持有廣和通的股份比例由 44.84%變動至 38.05%,累計減少比 例為 6.79%。張天瑜在持股比例累計變動達到 5%時未按照《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停止買賣廣和通股票并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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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表示,張天瑜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 12 月修訂)》第 1.4 條、第 2.3.1 條、第 2.3.10 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 4.1.5 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張天瑜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同時,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后,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但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形除外。
此外,前述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后,其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1%,應當在該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以及,違反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買入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的,在買入后的36個月內,對該超過規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
據巨潮資訊網數據,截至2022年9月30日,張天瑜持有廣和通股份比例為40.39%。筆者注意到,除了此前減持,今年以來,截至2月7日,張天瑜先后六次減持,累計減持了約1719.42萬股。
據此前廣和通《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張天瑜,持股 5%以上股東廣和創虹,董事、總經理應凌鵬,董事、副總經理許寧,副總經理鄧忠忠等五名股東因“股東資金需求”紛紛計劃減持,彼時,實控人兼董事長張天瑜的持股比例仍為40.50%。
經營數據層面,據巨潮資訊網數據源,從2017年至2021年,廣和通營收增長率均在40%以上,凈利潤增長率分別為8.77%、97.91%、95.95%、66.76%、41.51%。不過,隨著業務的發展,廣和通的資產負債率也在攀升,分別為40.03%、55.29%、36.55%、46.51%、53.59%。
而根據廣和通最新的財報,即2022年三季報,前三季度營收同比增長30.38%,歸母凈利潤同比下滑11.60%,其中第三季度同比下滑32.04%。歸母扣非凈利潤方面,前三季度同比下滑8.88%,第三季度同比下滑37.82%。
公開信息顯示,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于2017年在深交所創業上市,主營業務為無線通信模塊及其應用行業的通信解決方案的設計,研發與銷售服務。
(圖片來源:深交所、巨潮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