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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在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基礎上,建立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
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個月為評估期,對當地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評估。
對于評估期內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城市,階段性放寬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則,可自主決定自下一個季度起,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央行分支機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指導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配合實施。
對于采取階段性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續評估期內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上漲,應自下一個季度起,恢復執行全國統一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
對于此次住房貸款利率政策與新建住房價格走勢掛鉤、動態調整,央行、銀保監會認為,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學評估當地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化情況,“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剛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