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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規則》(以下簡稱《規則》),旨在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等。
(圖片來源:銀保監會官網)
《規則》作為《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辦法》的配套文件,通過明確各類型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的具體要求,全面規范保險公司產品信息披露行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斷提升保險產品的透明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規則》明確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均應制定產品說明書,并應當按照保險產品的設計類型,對產品宣傳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內容進行詳細披露,充分揭示產品的長期屬性和各類風險特征,并明示交費方式、退保損失等產品關鍵內容。
《規則》指出,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說明書和其他宣傳材料中演示保單利益時,應當根據要求演示產品未來的利益給付。保險公司銷售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不得與銀行儲蓄、銀行理財、基金、國債等進行收益簡單比較,也不得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及社會公眾進行誤導宣傳。
值得關注的是,《規則》要求保險公司披露分紅實現率指標,并取消高、中、低三檔演示利率表述,調低演示利率水平。同時,給予保險公司適當的業務調整時間,切實防范業務經營風險。
對此,銀保監會表示,取消高、中、低三檔演示利率表述,調整分紅型保險、萬能型保險為兩檔演示,并調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與市場利率長期走低趨勢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導行業關注自身利差損風險的同時,合理引導保險消費者預期。
另外,銀保監會學習借鑒國際監管經驗,要求保險公司披露分紅型產品的紅利實現率,有助于提升分紅型保險的透明度,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