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2月29日,銀保監會就《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8年第1號,以下簡稱《辦法》)自發布以來,明確了汽車金融公司的功能定位以及相關風險監管要求,對汽車金融公司行業的穩健規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辦法》已無法滿足汽車金融公司行業高質量發展和有效監管的需要。
銀保監會在全面總結汽車金融公司行業發展和監管實踐,并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和市場主體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形成《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以風險為本加強監管。為引導汽車金融公司聚焦主業,《征求意見稿》取消股權投資業務。對出資人提出更高要求,強化股東對汽金公司的支持力度,適當擴大股東存款范圍,同時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規定。增加風險管理要求,增設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完善重大突發事件報告、現場檢查、延伸調查和三方會談等規定。
二是適應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市場需求?!墩髑笠庖姼濉穼⑵嚫郊悠啡谫Y列入業務范圍,允許客戶在辦理汽車貸款后單獨申請附加品融資。允許向汽車售后服務商提供庫存采購、維修設備購買等貸款。允許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時規定回租業務必須基于車輛真實貿易背景。
三是加強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墩髑笠庖姼濉沸略龉局卫砼c內部控制要求,重點規定了股權管理、“三會一層”、關聯交易、信息披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外部審計和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加強具有汽車金融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設。
四是貫徹落實對外開放政策?!墩髑笠庖姼濉吩试S設立境外子公司,提供民族品牌汽車海外市場發展所需的金融服務,支持我國汽車產業“走出去”。落實對外開放政策要求,刪除非金融機構出資人關于資產規模的限制條件。
在優化汽車金融公司業務范圍方面,《征求意見稿》將汽車附加品融資列入業務范圍。允許客戶在辦理汽車貸款后單獨申請附加品融資,附加品融資金額不得超過附加品合計售價的80%,合計售價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融資金額不得超過合計售價的70%。允許向汽車售后服務商提供庫存采購、維修設備購買等貸款,有利于發揮汽車金融公司專業優勢,支持汽車產業鏈下游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允許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資租賃業務。鑒于售后回租的法律關系已厘清,以售后回租模式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可以解決直租模式下融資租賃車輛無法異地上牌的老大難問題,也有利于落實“同質同類業務統一監管標準”,同時規定回租業務必須基于車輛真實貿易背景,租賃物必須由承租人真實擁有且不得低值高買等。
總體來看,《征求意見稿》適度放寬業務范圍,支持汽車金融公司擴大服務對象、豐富金融產品種類,加大對中小微經銷商、汽車銷售服務商及居民購車消費的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促進汽車銷售和消費穩增長,支持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