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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告《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東建房〔2022〕23號)》(下稱《通知》),暫停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樓房限購。
《通知》指出,我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我市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