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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稱,融創向債權人公布了最新的境內外兌付方案,包括部分債務展期、小額兌付、增信措施、現金兌付安排等等。
此前,有投資人在投資平臺發帖透露融創的債務重組方案,稱對于境內債務,融創向債權人提供了兩種債務展期方案:方案A,針對此前已經展期的債務,對于這部分債務,融創計劃再度展期3.75年至2026年9月;方案B則針對目前未展期的債務,融創希望將這部分債務展期4.5年至2027年。
但從最新公布的債務兌付方案來看,融創又一次對債務重組方案作出了調整。在已展期的債券本息兌付方面,融創將最終兌付日期定在2025年12月,較此前市場消息提前了9個月。另外,關于未展期的債券,融創亦制定出兌付計劃,最終兌付日期則為2026年12月。
新的方案還增加了增信措施,其中,“H融創05”、“H融創07”、“PR融創01”、“H融創03”增加償付保障措施包括重慶文旅城和紹興黃酒小鎮的收益權;“H6融創01”、“20融創02”、“H1融創01”、“H1融創03”、“H1融創04”、“H1融1優”增加償付保障措施包括廣州文旅城、無錫文旅城、濟南文旅城、成都文旅城、重慶江北嘴 A-ONE、溫州翡翠海岸城的收益權。
除上述方案之外,融創另外設置了小額兌付安排,認定標準為5萬元,承諾分別在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9月30日進行兌付,每個證券賬戶兌付數量為持有本期債券張數的40%且不超過200張,以及持有本期債券張數的60%且不超過30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