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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ST運盛披露了四川省證監局對其下發的警示函。原因系*ST運盛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
2022年4月27日,*ST運盛發布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2021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254.89萬元,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收入為2817.24萬元。自2022年4月28日起,公司股票因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四川省證監局認為,*ST運盛對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情況,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也未及時披露臨時報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四川省證監局決定對*ST運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ST運盛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切實提升公司規范運作水平,于收到本監督管理措施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同時被處罰的還有翁松林、申西杰、張慧輝、童霓、王良成五人。四川省證監局稱,時任董事長翁松林、時任總經理申西杰、時任財務總監張慧輝、時任董事會秘書童霓、時任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王良成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之規定,五人也被給予了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因未按規定披露2021年業績預告,*ST運盛董事長翁松林等多人在本月初已被上交所公開譴責。彼時,*ST運盛披露公告稱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紀律處分,由于在信息披露、有關責任人在履職方面存在違規,公司及多名責任人被紀律處分,時任董事長翁松林等多人被公開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