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一是要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國有、民營等各類房地產企業一視同仁。鼓勵金融機構重點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業、資質良好的房地產企業穩健發展。金融機構要合理區分項目子公司風險與集團控股公司風險,在保證債權安全、資金封閉運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支持項目主辦行和銀團貸款模式,強化貸款審批、發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二是要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國政策基礎上,因城施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當地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和信貸條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礎上,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具體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優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務,合理確定符合購房條件新市民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的標準,多維度科學審慎評估新市民信用水平,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
三是要穩定建筑企業信貸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基礎上,優化建筑企業信貸服務,提供必要的貸款支持,保持建筑企業融資連續穩定。
四是要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未來半年內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五是要保持債券融資基本穩定。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融資。推動專業信用增進機構為財務總體健康、面臨短期困難的房地產企業債券發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勵債券發行人與持有人提前溝通,做好債券兌付資金安排。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通過協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換等安排,主動化解風險。支持債券發行人在境內外市場回購債券。
六是要保持信托等資管產品融資穩定。鼓勵信托等資管產品支持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鼓勵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快業務轉型,在嚴格落實資管產品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防控的基礎上,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支持房地產企業和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依法合規為房地產企業項目并購、商業養老地產、租賃住房建設等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