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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新華聯(000620)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控股股東重整進展暨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被申請破產重整獲得法院受理的公告》,湖南富興集團有限公司以公司控股股東新華聯控股(000036)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控股”)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以債權人身份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一中院”)申請對新華聯控股進行破產重整,北京市一中院已裁定受理。
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破產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北京市一中院已指定新華聯控股管理人。
本次招募旨在順利推動和完成新華聯控股、新華聯礦業的重整工作,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化解債務風險,維護和保障全體債權人合法權益。本次招募工作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以下簡稱“意向投資人”)進行。
關于招募條件,公告顯示,擬報名參與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資人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意向投資人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2)意向投資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3)如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人的主體資格有規定的,意向投資人應符合該等資格要求和條件。(4)意向投資人應具備與投資標的相適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具備確定性的投資資金來源,且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5)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投資人可以組成聯合體參與本次招募,聯合體應明確牽頭投資人,聯合體成員均應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條件。牽頭投資人一經確定后,未經管理人許可不能更換,牽頭投資人未通過管理人初步審查或未經管理人許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視為聯合體未通過初步審查或退出本次招募。(6)管理人根據重整工作需要認為意向投資人應符合的其他條件。
此外,新華聯控股設立于2001年6月15日,經過多年發展,逐步形成了涵蓋新材料、文化旅游、礦業、投資金融、綜合等業務板塊的大型集團型企業。新華聯控股作為集團型控股公司,主要資產分布在其下屬企業。截至目前,新華聯控股直接持有三十余家控股和參股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東岳集團有限公司等 8家上市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