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訊財經 張星鈺
樂華娛樂、悅凱娛樂這兩家知名藝人經紀公司不僅在北京某產業園內比鄰而居,且在虛擬偶像布局上,也呈現出驚人的步伐一致。
官網顯示,樂華娛樂已經推出虛擬偶像女團A-SOUL、EOE與虛擬偶像男團量子少年;而悅凱娛樂旗下虛擬唱跳歌手夏南嶼9月正式出道后,便馬不停蹄地發單曲、上歌會。
【資料圖】
不是所有虛擬人,都是虛擬偶像。虛擬偶像可以看作虛擬人應用在影視娛樂行業的典型案例或場景。根據艾瑞咨詢定義,虛擬偶像應具備以下要素:擁有虛擬設定,且人員主要服務于虛擬設定;擁有自己的作品產出;UGC能夠完善人設。
因何布局虛擬偶像賽道、又欲取得何等成效,和訊財經曾致電樂華娛樂IR電話,按照要求將相關疑問發送到IR郵箱后,并未獲得公司答復。
多家藝人經紀公司已布局
其實,虛擬偶像的淵源可能比你想象的還要久。
早在1982年,日本動畫《超時空要塞》爆火,制作方順勢以女主角林明美的名義推出專輯,成功登上音樂排行榜Oricon。也因此,林明美成為了第一位虛擬偶像。
23年后,依舊是日本,一個扎著綠色雙馬尾的動漫少女憑借一首《甩蔥舞》成功出圈。這位少女名為初音未來,堪稱是第一個現象級虛擬偶像,至今熱度不減。
隨著虛擬偶像的風潮吹到國內,如今可以看到的一個有趣的趨勢是,曾經捧出當紅生花的藝人經紀公司,開始轉頭捧起了虛擬偶像。
除了上文提及的樂華娛樂、悅凱娛樂兩大頭部公司外,據和訊財經統計,還有羅云熙主理的魔熙計劃旗下練習生利柏特、龍韜娛樂以藝人運作模式獨立運營的黃子韜漫畫形象韜斯曼,酷狗音樂攜手楊超越以楊超越真人聲音打造的虛擬歌手超越AI等等。
是真人偶像不香了嗎?技術更成熟、運營更可控、價值更持久,或為驅動這些公司先后布局的原因。
中民協元宇宙工委聯席秘書長、《元宇宙工程》作者高澤龍告訴和訊財經,一方面,偶像明星頻繁暴雷塌方,會給其所屬公司和代言的產品方造成巨大損失;另一方面,虛擬偶像更容易管理,可以被“完全控制”,可以長期、持續地打造,最終使虛擬偶像具備高的商業價值。隨著算法和創意的升級,虛擬偶像可能會參演動漫、讀有聲書、模擬陪伴、游戲互動,這種無限的可能讓虛擬偶像更有想象空間,價值可以被無限的放大。
在洛克資本研究員栗文丹看來,隨著直播的興起,CG和動作捕捉技術的進步,人工智能的發展,虛擬偶像的技術基礎成熟。在近幾年真人偶像接連翻車,市場對“完美偶像”的需求驅動下,越來越多科技與娛樂企業將目光投向虛擬偶像。
能解決真人偶像“塌房”嗎?
可以說,被各大藝人經紀公司看中的虛擬偶像也被寄予了應對真人偶像“塌房”問題帶來的不確定性之期待。甚至還有人暢想,是否有那么一天,虛擬偶像將替代真人偶像。
以有望成為“藝人經紀第一股”的樂華娛樂為例,盡管已經通過港交所問詢,但業績過分依賴頭部藝人的隱憂始終如影隨形。
招股書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4月30日止四個月,藝人管理業務營收占比超過90%,其中排名第一藝人應占收入分別占同期總收入的16.8%、36.7%、49.5%、56.8%。對比相關信息發現,該藝人正是公司旗下“頂流”王一博,他以一己之力撐起了“半邊天”。
一方面是真人IP的持續性受制于合約,另一方面,真人IP并不可控,不管是“解約”、還是“塌房”,最后受傷的依舊是公司。此前,樂華娛樂旗下藝人孟美岐、丁澤仁、李汶翰、黃智博等人負面新聞不斷,使得個人商業價值、公司商譽齊受損。
即便如此,在樂華娛樂試水多個虛擬偶像團體的實踐中,和訊財經發現,這些虛擬偶像也不能完全擺脫傳統偶像的“塌房”困境。
今年5月,樂華娛樂旗下虛擬偶像女團A-SOUL成員珈樂宣布進入“直播休眠”。隨即便有網友質疑道,珈樂的“中之人”(即虛擬形象扮演者)遭受職場PUA和霸凌、工作強度大、待遇太低等不公境地。
栗文丹指出,由于虛擬偶像形象是粉絲與公司共同建立的,在稍微背離人設都可以視為“塌房”的粉圈文化下,虛擬偶像完全不“塌房”是不能保證的。她稱,“虛擬偶像可以避免違法犯罪等大的‘塌房’事件,但在外形改變、聲音設計、中之人暴露或更換、互動發言等方面很可能還會引起粉絲激烈反應?!?/b>
如果說虛擬偶像失格仍屬個體層面,那么,從整個環境出發,我國虛擬偶像市場發展尚未成熟。最直接體現是,仍未出現一個像初音未來一般的超強虛擬偶像。
栗文丹指出,我國虛擬偶像市場不僅存在侵權現象嚴重、IP單一等偶像行業普遍問題,還存在依賴中之人、商業化定位不清晰、粉絲情感與資本敵對等特有問題。
今年以來,樂華娛樂便接連兩次陷入虛擬偶像侵權風波。先是虛擬偶像男團量子少年成員慕宇因翻唱改編,被rapper張子豪稱招呼不打一個就亂改歌詞;幾乎是同期,A-SOUL另一名成員乃琳生日會直播翻跳舞蹈被控訴未獲授權,已構成侵權。
這也使市場對于虛擬偶像的前景態度不一?!芭枷癞a業與泛娛樂業關系緊密,虛擬偶像目前落地場景較少,且粉絲受眾與傳統偶像受眾并非完全同一批人,未來與真人偶像相比,競爭力還是較弱。虛擬偶像不會取代真人明星,但在明星翻車嚴重的眼下,虛擬偶像的出現給予市場、商家、網友更多選擇”,栗文丹認為。
高澤龍卻認為,虛擬偶像在未來替代真人偶像是大勢所趨,“這并不是說虛擬偶像會取代真人偶像,而是雙方會長久共存,互為補充,各自有各自的優勢、各自有各自的劣勢?!?/p>
投入產出性價比有待提升
投入產出比,成為了市場關心的另一要點。
透過多檔一度風靡的偶像養成節目,一名真人偶像的誕生,離不開家庭與經紀公司的培養,也少不了粉絲殫精竭慮地打投、應援?;鲾底郑@個過程投入少則百萬、多可達千萬。
信達證券研報指出,虛擬藝人成本顯著低于真實藝人。以樂華娛樂為例,公司2021年相關業務收入3787萬元,營業成本僅845萬元,毛利率遠高于公司真人藝人管理板塊2021年46.01%的毛利率。
不過,在樂華娛樂的三大業務板塊中,包含虛擬藝人的泛娛樂業務占總收入的比例不足5%。
數字反映出來的只是一方面。高澤龍還指出,虛擬偶像的成功取決于技術投入和支持、人設打造和IP化運營、宣傳營銷推廣等,是個系統的工程。其中,硬科技的支持相當重要,包括AI交互技術、3D數字人建模、機器翻譯、語音識別、自然語言理解等,從而使生產及運營成本高企。
頭豹研究院報告顯示,打造一個虛擬偶像全流程成本大概在百余萬元,60%成本在制作端。但這一方面隨著全息投影、AR、VR等技術逐步成熟,將會逐漸下降。
和訊財經梳理發現,目前藝人經紀公司運營虛擬偶像的方式主要分為兩種:
一是與知名科技公司強強聯手,具有一定準入門檻。比如A-SOUL版權歸屬抖音方面,樂華娛樂不再從事商業發展,僅提供合適商機。同時,樂華娛樂還在今年第二季度與開發賦能虛擬藝人技術方面有經驗的業務伙伴聯合成立兩家公司,進一步探索虛擬業務;悅凱娛樂類似,夏南嶼便是與百度共同跨次元打造而來。
二則為自行運營。與A-SOUL不同,量子少年、EOE歸直接受樂華娛樂控制,歸屬于公司投資的尼斯未來。
針對以上兩種運營模式差異,高澤龍認為,“虛擬偶像歸屬的公司如果本身是科技公司,比如百度、騰訊,那么這樣的虛擬偶像往往可以持續和長久;如果虛擬偶像屬于娛樂公司,娛樂公司支付費用技術外包或者技術合伙分成,那么很可能由于技術支持不長久而被迫終止,畢竟雙方合作各種情況都可能產生,協議是否能履約都是不確定的?!?/p>
商業化方面,現階段虛擬偶像主要收入來源與真人偶像差別并不大,主要有版權、廣告代言、演唱會、直播、短視頻、實體周邊等。
“目前虛擬偶像商業變現途徑還不夠豐富,收入可能無法負擔開發與宣傳成本”,栗文丹指出,“隨著新一代互聯網技術與應用發展,虛擬偶像商業變現路徑正在擴寬?!?/p>
頭豹研究院亦認為,隨著全息投影、AR、VR等技術逐步成熟,加之虛擬偶像持續破圈,未來演唱會與版權將具有較大的商業潛力。
未來這些方面仍大有可為
樂華娛樂在通過聆訊后寫道,“越來越有影響力的動漫、漫畫及游戲(或二次元文化)及其相關市場已經引起我們對虛擬藝人商業價值的關注。未來樂華將加大對虛擬藝人運營及商業發展的投資,通過流媒體直播活動、虛擬音樂會、代言及藝人相關衍生品創造更多實現利潤的機會。
從這段描述里,足以見樂華娛樂對于虛擬偶像業務的勢在必得。
至于未來,多位市場人士則認為,現有的虛擬偶像在打造IP、擴大知名度、商業化拓展方面仍有較多的可為空間。
打造IP方面,栗文丹指出,虛擬偶像可以嘗試與文化、游戲產業結合,將文學作品、游戲作品、二次元文化中代表人物利用AI技術復現;
擴大知名度方面,栗文丹則稱,“虛擬偶像可以通過增加自身設定來實現擴大知名度,如百度虛擬偶像度曉曉擁有新聞主播、發布官、唱作人、藝術家等多重身份,服務于專業官媒、商業品牌等多個領域。另外,偶像產業最重要的部分是建立在粉絲情感投入上的,虛擬偶像在人物設定、背景故事和內容產出方面可以盡量與粉絲互動溝通,適當利用同人文化,增強與粉絲的聯系?!?/p>
商業化拓展方面,元宇宙則成為虛擬偶像的重要機會。艾瑞咨詢指出,在在線游戲、在線社交等云宇宙場景中,虛擬偶像可以在虛擬演出中登場,近年來,已有虛擬偶像和真人歌手在游戲中成功舉辦過虛擬演唱會,受到玩家歡迎。
高澤龍同時提醒道,“虛擬偶像的市場也并非十全十美。一方面,既要規范虛擬偶像的合法權益與職業操守;另一方面,也需要相關部門完善法律法規,雙管齊下,才能共同營造良好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