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間,*ST西發布2022年第三季度財務數據。財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2.15億元,同比下降29.7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280.08萬元,同比增減-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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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季度來看,三季度*ST西發實現營業收入2996.39萬元,同比下滑74.2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2496.71萬元,同比增減-731.44%。因計提應收款項壞賬準備同比增加所致,*ST西發前三季度信用減值損失2162.29萬元,同比增加832.81%。
對于大幅虧損的原因,*ST西發稱,主要原因系本年三季度受疫情影響銷售銳減及子公司西藏拉薩啤酒有限公司(簡稱“拉薩啤酒”)計提壞賬準備同比增加致歸母凈利潤減少所致大幅下滑。
筆者注意到,*ST西發曾多次發布臨時停工停產公告。10月25日*ST西發公告稱,拉薩啤酒于2022年8月8日起實施臨時性停工停產。拉薩啤酒有望于近日起逐步有序恢復生產經營,現公司正積極推進復工復產準備。本次拉薩啤酒停工停產期間產品未出庫和銷售,預計將對公司第三季度的銷售、利潤產生影響。
事實上,*ST西發已連續七個季度虧損。根據公司財報顯示,2021年一季度以來,*ST西發已累計虧損超1億元,凈利潤增長率為-161.97%。
除了面臨不小的業績壓力外,*ST西發還深陷違規對外出借資金等問題“泥沼”,不僅原董事長王承波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法院審理判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等公司多名高管亦因相關問題被深交所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還引發了公司獨董的辭職。
披露三季報的同時,*ST西發披露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公司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承波刑事裁定書的公告。
根據公告,2017年至2018年年間王承波利用職務便利操縱公司對外借款2.878億元,并隱瞞借款事實,未按照規定對借款事項進行公告。上述借款除部分資金實際歸西藏發展使用外,將其中1.9億余元資金無償提供給他人使用致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西藏發展銀行賬戶及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權被債權人申請凍結。
對此,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承波行為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構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依法應予懲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類似問題遠不止此,筆者注意到,日前*ST西發以及公司多名高管被深交所給予紀律處分。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4月和8月,*ST西發子公司拉薩啤酒分別向西藏福地天然飲品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轉款2594.55萬元、7522.51萬元,日最高余額為10117.06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84.95%。
上述借款構成對外提供財務資助,*ST西發未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對于此違規行為,*深交所決定對*ST西發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董事長羅希、總經理陳婷婷、財務總監唐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同時對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主業不振致公司接連虧損,資金占用問題遲遲未能解決,*ST西發可謂風波不斷。目前,*ST西發相關資產處于凍結狀態,其中持有的拉薩啤酒、西藏銀河商貿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權處于凍結或者輪候凍結;同時5個銀行賬戶被凍結,母公司被凍結額度為 35069,71 萬元,實際被凍結金額 0.32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