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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央行官網發布消息,為進一步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增加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資金來源,引導其優化資產負債結構,人民銀行、外匯局決定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從1上調至1.25。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表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此次上調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可以提升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鼓勵市場主體跨境融資。目前,我國外債規模和結構合理,外債風險總體可控,提高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在便利境內機構跨境融資的同時,也有助于境外資金流入,增加境內美元流動性,穩定市場預期,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據悉,2016年,人民銀行、外匯局建立了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取消外債事前審批,極大便利了境內機構跨境融資。
央行、外匯局上次調整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可以追溯到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1日,為進一步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市場化調節外匯資產負債結構,央行、外匯局決定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從1.25下調至1,并表示金融機構應樹立“風險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