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南沙區湴湄村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上進行批前公示。湴湄村位于南沙區西北側欖核鎮,是人民音樂家冼星海的故鄉。湴湄村沙田水鄉特色聚落空間保存較為完好,主要包括魚骨狀聚落空間建筑、湴湄涌及歷史街巷。本次規劃提出,核心保護范圍內,改造類建筑用地面積總和占核心保護范圍總用地面積比例不大于50%;新建或擴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沙田水鄉特色聚落空間
湴湄村位于南沙區西北側欖核鎮,北臨牛角村,南接合沙村,東鄰人民村,西瀕欖核河,與佛山市順德區僅一河之隔。規劃范圍是滋湄村村域范圍,面積約340.06公頃。
保護對象包括——
傳統格局與歷史環境要素包括:傳統格局與風貌——魚骨狀聚落空間格局;歷史環境要素——傳統街巷4處,歷史水系(湴湄圍魚塘、湴湄涌),橋梁7處,水閘3處,傳統公共空間(土地公祭儀式點)。
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建議保留特色風貌建筑——湴湄村集體倉庫。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民俗節慶——土地公祭、“咸水歌”對唱、水上婚禮;名人事跡——“人民音樂家”冼星海;傳統技藝——香云紗。
保護范圍劃分為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和環境協調區。其中,核心保護范圍為湴湄村沙田水鄉特色聚落空間,主要包括魚骨狀聚落空間建筑、湴湄涌及歷史街巷,面積8.3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則是體現沙田水鄉歷史環境特征的湴湄圍魚塘及湴湄涌東側沿線舊村范圍,面積33.24公頃。環境協調區總面積為298.44公頃,劃分兩級環境協調區,其中,一級環境協調區 (40.29公頃)為舊村建設范圍,作為重點保護范圍的過渡區域;二級環境協調(258.15公頃)為全村域范圍。
以“有機更新”為原則
主要保護和控制措施則包括——
核心保護范圍內,改造類建筑用地面積總和占核心保護范圍總用地面積比例不大于50%。
核心保護范圍內應維持現狀建筑高度不變,新建或擴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不得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但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符合村民合法權益的村民住房需求除外。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活動,應提交歷史文化保護的具體方案,建筑形態與風格應延續嶺南傳統建筑風格。歷史水系、建(構)筑物、格局、街巷、樹木等保護措施應符合保護范圍內專項保護措施要求。在河涌管理范圍線內,嚴禁新增影響行洪的建構筑物,在河涌管理范圍線以內需新建或改造的,需報請水務部門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手續,并經規劃部門同意。在進行大型建設前,須按照《文物保護法》和《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報請文物部門門組織開展考古調查、勘探工作。
建設控制地帶內,維持現狀建筑高度不變,新建或擴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活動,應當符合保護發展規劃或者保護措施的要求,不得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
環境協調區內,一級環境協調區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應結合道路、河涌尺度設計,建筑高度不得超過30米。以“有機更新”為原則,整體風貌與核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進行呼應,與周邊地區適當過渡,原則上不破壞村落整體風貌景觀。整體遵循“體量適中、色調淡雅”的原則,建筑風貌應與核心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相協調。保護和延續村落水系的格局和連通性。(記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