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古鎮,到處都是紅柳烤肉、臭豆腐、大魷魚、奶茶、工藝品鋪子,招牌都差不多,建筑樣式也大致相同,不同的可能只有明信片上面的地址。”來自游客鄒先生的吐槽,大概會引起許多人的共鳴。
據媒體報道,今年暑期有很多游客投訴景區過度商業化的問題,包括景區內購物場所數量較多、面積較大、經營秩序欠佳;商業街過長,景觀質量差,普遍存在不明碼標價、服務質量差等經營不規范問題;廣告較多,影響景區旅游品質,等等。
從本質上說,旅游休閑本身就是一個商業化服務,景區商業化也是旅游服務的題中之義。適度的商業化開發,不單是為了滿足市場及游客消費所需,也是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適度的商業化開發可以增加景區收入,能給景區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提供商業化空間和平臺,可以助力農特產品銷售、增加當地用工、輻射周邊旅游服務等,從而帶動周邊百姓和區域共同發展,實現景區的社會帶動效益。
問題就在于,許多景區的商業化操之過急、用力過猛,只重利益過度開發,破壞游客的旅游體驗感,反而影響景區長遠發展。近年來,景區過度商業化的經營與管理行為愈演愈烈,已經成為一種廣受關注的社會現象,過度商業化正在扼殺景區的元氣。它不但會給景區造成負面評價,而且會過度消耗景區資源,破壞自然景區的生態環境,破壞人文景區內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破壞景區及周邊的本土文化,影響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景區要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就必須避免落入過度商業化怪圈,別讓景區的商業密度和廣度,稀釋了本該有的文化濃度和游客喜愛度。
對于景區而言, 如何平衡保護與發展,如何抉擇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關系,如何摒棄“一錘子買賣”的沖動而尋求持續發展,都是回避不了的問題。能否約束商業沖動、呵護文化傳承,是檢驗景區價值觀、文明觀和管理水平的“試金石”。景區要根據新時代的消費潮流,及時作出改變,更好滿足消費者多層次、多樣化的旅游需求。一方面,要明晰定位、加強整頓,既要從源頭上理順旅游開發體制機制,合理控制開發行為;也要在治理上多下功夫,對景區內的商業亂象進行整治。另一方面,要打破景區“圍墻”,推進旅游文化創新,開發個性化的文化旅游項目,走差異化道路,增加旅游景點的競爭力。
整治景區過度商業化問題,不僅需要旅游景區積極探索銳意創新,還需要各地政府部門的引導和監管,更需要頂層設計和頂層推動。規矩要立起來。一則,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和游客三位一體的旅游監督機制,提高景區的整體質量與服務水平,促進景區可持續發展。二則,形成長效機制,建立過度商業化評估標準與評估機制,評估的結果與景區評級、復評掛鉤,倒逼景區回歸正途。(評論員莊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