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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航宇科技發布了《關于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減持計劃減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內容顯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劉朝輝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6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公司股份328,322股,超出減持計劃數量上限8,322股。
目前,對于劉朝輝違反減持計劃,公司內部處理方式大致分為三塊:一是劉朝輝道歉、二是劉朝輝加強法律法規意識,三是舉一反三,公司高管一同參加培訓。
從過往上市公司高管超額減持案例來看,超額減持涉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及《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對于超額減持處理,參考廣大特材與天味食品(603317)兩家上市公司超額減持的案例,證監會一般會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對相關人員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若情節嚴重的,可能會面臨證監會行政處罰。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劉朝輝是公司股權激勵的對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以35元/股向激勵對象授予。由于劉朝輝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個月內發生過減持股票的行為,因此劉朝輝獲授的31.43萬股被暫緩授予,其授予日由公司董事會另行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與解除條件中,激勵對象若存在“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公司則不能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同時,對于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或因前列原因導致公司解除與激勵對象雇傭或勞務關系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進行回購注銷。
對于劉朝輝所面臨的監管處罰風險,公司是否會對副總經理劉朝輝違規超額減持進一步處理、董事會是否會終止向劉朝輝授予限制性股票等問題,和訊財經向航宇科技咨詢,但并未得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