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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加大力度持續促進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悉,《通知》包括文化旅游消費、家電“以舊換新”活動、優化汽車消費環境、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繼續做好消費券發放工作等五大方面,共計十六條措施。
在拓展文化旅游消費方面,持續開展“廣東人游廣東”活動,引導各地市制定實施文旅消費惠民政策措施,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各類促文旅消費活動,鼓勵發放文旅消費券或惠民卡,舉辦文旅消費月、數字文旅消費體驗等活動。
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打造提升一批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鼓勵各地豐富夜間文旅消費形式、內容和業態,形成一批具有濃郁地方特色、在省內乃至全國叫得響的夜間文旅品牌。
推動線上演播、數字藝術、“互聯網+旅游”等新型文旅業態加速發展,擴大數字文旅產品供給,帶動文創產品和旅游商品銷售,推動線上線下消費有機融合。
開展“廣東鄉村休閑體驗季”活動,通過發放活動消費券等方式,對在活動期間到省內鄉村休閑旅游、購買農特產品及相關服務的消費者,按住宿、餐飲、農產品(000061)采購及園區門票等四大類別予以補貼,進一步激活省內“近郊游、鄉村游、周邊游”消費市場。
支持各地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和民宿,進一步加強對民宿的規范管理。對符合條件的民宿企業給予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在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方面,鼓勵各地市在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開展家電“以舊換新”活動,省對各地市活動實行獎補政策。通過“政府支持、企業促銷”方式,全面促進家電消費。省級財政對各市通過財政資金補貼電視機、空調、洗衣機、冰箱、電腦、手機、電飯煲、熱水器八大類家電“以舊換新”的實際支出部分(核銷金額)給予獎補,對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實際支出的50%比例補貼,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地市按其實際支出的70%比例補貼。省級財政根據各市家電消費市場規模確定最高補貼資金并切塊下達。
在持續優化汽車消費環境方面,廣州、深圳完善購車資格規定、增加購車指標。
全面落實符合要求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和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交易增值稅由2%下調至0.5%減稅政策。
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繼續互遷。進一步規范二手車市場交易,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探索建立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加快發展汽車后市場。
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研究進一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
支持老舊城區、學校、醫院等重點場所通過改造、新建等方式,加大停車基礎設施供給。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設施100%全覆蓋。
在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方面,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對現有符合安全要求物業改造為租賃住房,簡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調整規劃的手續,盤活存量資源。
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范圍,支持有條件的地市結合實際提高租房提取額度,簡化提取流程。
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繼續做好消費券發放工作方面,各地市落實《2022年廣東消費券發放工作方案》,計劃于9月底前完成發放消費券的省級獎補資金,由省財政預安排資金支持。各市完成發放后根據實際財政支出情況對預安排資金進行清算。
鼓勵各地市繼續發放零售業(不含汽車銷售)、餐飲、文旅、住宿、體育領域消費券,消費券抵扣金額最高不超過20%,時間開展至2022年10月31日。省對各地市發放消費券實行獎補政策,對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發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5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1450萬元;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地市按其發放消費券實際支出的70%比例補貼,每市最高補貼不超過700萬元。省財政按標準提前將獎補資金下達各市,根據實際財政支出情況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