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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迪馬股份(600565)發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重慶市迪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羅韶穎、易琳、王駿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2〕27 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度業績預減公告》,預計2021 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 9015 萬元左右。2022年 4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報告》,2021 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205361.04 萬元,并同步披露《2021 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公司實際業績較業績預告由盈轉虧、金額差異大,信息披露不準確。
公司未對 2021 年年度業績預告及 2022 年一季報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 號,以下簡稱《監管指引第 5 號》)第六條、第七條規定。
迪馬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問題,并將充分汲取教訓,杜絕類似事項的再次發生。
于同日,迪馬股份發布關于公司股東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的公告。
公告顯示,近日,獲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權司法凍結通知(2022司凍0811-1號),迪馬股份股東重慶東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
東銀控股輪候凍結股份8.86億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總股本比例64.79%。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被凍結股份情況,合計持股數量10.74億股,持股比例為42.16%,累計被凍結數量10.74億股,合計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合計占總股本比例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