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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紫金銀行(601860)發布致歉公告。原因系紫金銀行在發布業績快報的時候,“忘記”了自家部分高管剛剛按原計劃完成增持,導致這些高管“被動”違規交易。
致歉公告稱,2022年7月23日公司發布2022年半年度業績快報公告,未充分考慮發布時間與董監高人員購入股份的時間間隔,導致公司業績快報發布日距離公司部分高管購入股份的時間不足10日,被動觸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第十二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之規定。
紫金銀行對此給出的解決方案是,道歉的同時將此次涉及的增持主體禁止交易時間由6個月延長至1年,但相關人員股票售出的收益仍要上交公司。
高管增持行為“被動”構成敏感期交易
紫金銀行于7月23日發布業績公告,7月14日部分高管完成增持。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第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7月14日部分高管的增持行為構成了敏感期交易。
公告顯示,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紫金銀行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并調整后的每股凈資產。
2021年12月31日,紫金銀行披露了《關于穩定股價方案的公告》。因公司股價觸發實施穩定股價措施的啟動條件,公司確定采取由在公司領取薪酬的時任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票的方式履行穩定股價義務,增持金額不低于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上一年度從公司領取稅后收入的25%,即增持金額合計不低于173.61萬元,增持實施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6個月(即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7月18日)。
2022年7月14日,上述穩定股價方案實施完成,有關增持主體以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計61.0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2%,增持金額合計181.76萬元,成交價格區間為每股人民幣2.81元至3.19元。
其中紫金銀行部分高管于2022年7月14日共購入股份28500股,購入均價為2.82元/股。
由此可見,紫金銀行高管的7月14日的增持行為,符合原定的增持計劃,并未逾期。
紫金銀行在公告中表示,上述認購行為沒有導致股價發生大幅波動,沒有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公司股價產生任何不良影響。
紫金銀行“背鍋”自救致歉
在發現該事件之后,紫金銀行的解釋為,“未充分考慮發布時間與董監高人員購入股份的時間間隔,導致公司業績快報發布日距離本公司部分高管購入股份的時間不足10日”。
此外,紫金銀行還立刻啟動了自查程序,并主動向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及匯報,努力將不良影響降至最低。
紫金銀行表示,延長涉事主體禁止交易時間。根據2022年7月16日披露的《關于穩定股價方案實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30),紫金銀行將涉及此事項的增持主體禁止交易時間由六個月延長為一年,禁止交易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2023年7月17日。
其次,相關人員承諾股票,解除禁止交易后,如售出7月14日當日購入的股票產生收益,將所得收益上交公司。
紫金銀行還就本事件給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并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繼續加強與董監高人員的溝通,密切關注董監高人員的持股計劃及增持動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管理董監高人員的持股變動,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對于紫金銀行致歉事件,法律人士表示,雖然多數違規操作的理由都會提到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等,但不排除部分高管人員存在“裝糊涂”的現象,證監會或交易所也會根據情況作出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