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國銀保監會遼寧監管局披露了中美聯泰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都會人壽”)遼寧分公司的多張處罰決定書,因其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財務數據記載不真實行為的違法違規行為,大都會人壽遼寧分公司合計被罰55萬元,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27萬元,共計82萬元。
具體來看,2019年至2020年期間,大都會人壽遼寧分公司銷售的部分保單中,有57件存在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問題,包括保險責任講解不準確,遺漏保險合同重要內容等。上述行為存在欺騙投保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的行為,被罰款30萬元。
同時,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大都會人壽遼寧分公司通過“業務及管理費-其他”科目列支費用275636.24元,用于向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電銷業務人員支付激勵方案兌現費用;通過“業務及管理費-其他”科目列支費用116903.99元,用于向第三方人才服務公司支付費用,但其公司并未發生真實招聘活動。上述行為導致財務數據記載不真實,被罰25萬元。
此外,牛勇、白維、田晶、沈洪利作為相關責任人,分別被警告并罰款9萬元、8萬元、6萬元、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