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規自委印發《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導則 (試行)》。
《導則》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整體規劃、配套設施、單體設計、室內裝修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
《導則》將保租房分為供家庭租賃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業單位等單身職工租賃使用的宿舍型,有集中管理運營且供北京市各類人才租賃的、獨立或半獨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并對這三種租賃住房在配套設施、套型面積、居室配置、車位配比等方面制定了不同標準。
住宅型人數核定原則為2.45人/套,以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充分考慮家庭代際及多孩、適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導多居室精細化套型設計;宿舍型人數核定原則為1人/床(單人床/高架床)、2人/床(雙人床/雙層床),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人數核定原則為1人/床(單人床)、2人/床(雙人床),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小于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