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泰艾普(300157)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值得關注的是,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12票同意、0票反對、1票棄權。
其中,棄權票由獨立董事郭榮投出。他表示,考慮到監管和公司規范方面的要求,建議董事會議事規則中召開臨時會議和規則豁免方面的修訂應從嚴。
恒泰艾普在同日公布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公告中表示,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證券事務部應當在會議召開3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需要盡快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可以隨時通過電話或者其他口頭方式發出會議通知,經占董事會總人數2/3以上董事同意可以豁免董事會的通知時限,但召集人應當在會議上作出說明并在會議記錄中記載。
公開信息顯示,郭榮專注于智能制造、物聯網、信息科技等行業的技術驅動類中早期企業及相關領域投資十余年,于2015年至今擔任北京海聚助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自2021年12月27日起至今任恒泰艾普獨立董事。
據了解,近兩年來,恒泰艾普現大股東李麗萍及北京碩晟科技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公司原大股東銀川中能新財科技有限公司與公司高管三方就上市公司控制權進行了長時間的爭奪。
具體到恒泰艾普董事會層面,2022年3月11日,公司曾在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中,以事關公司重大緊急事項為由豁免董事會通知期限。獨董郭榮表示,豁免理由不充分,其不同意豁免;公司召開董事會,4點52分發通知,8分鐘后5點就召開董事會,這完全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會召開規則,是對規則的無視和踐踏。獨董王樸亦表示沒有提前通知。
最終,恒泰艾普公告上述兩位獨董缺席,其余十一位董事正常參加,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正常召開,并產生了選舉王莉斐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的決議。
3月14日,深交所對恒泰艾普發出關注函,表示對此事高度關注,并要求公司說明董事會會議的召集程序是否合規、會議決議是否合法有效,說明公司在提升內部治理機制規范運作水平、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內部管理和妥善回應股東合理訴求等方面擬采取的具體措施。
隨后,恒泰艾普在回復函中表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的召集程序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強制性規定,豁免該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期限合理且十分必要;董事會會議的召集程序合規、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此外,恒泰艾普表示,公司在上述董事會召開之前,分別通過郵件和微信形式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含郭榮、王樸兩名獨立董事在內),并在會議通知中列明緊急召開該次會議的事由;在會議召開之后,公司在決議公告中對兩名獨立董事意見完整、如實地予以披露,已在最大程度上尊重獨立董事意見,并支持其依法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