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加大對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促進南平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進行調整。
具體來看,取消購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夫妻雙方個人賬戶應保留最近12個月歸集額的規定;購買新建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40%下調為30%。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加大對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促進南平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進行調整。
具體來看,取消購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夫妻雙方個人賬戶應保留最近12個月歸集額的規定;購買新建我市普通商品住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40%下調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