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紀委網站發布《遼寧通報開展營商環境監督行動情況》,通報了3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王中印在金融領域違紀違法破壞經營環境等問題。
通報顯示,2014年至2019年,王中印在明知相關私營企業存在貸款用途不合規、貿易背景虛假、財務數據造假等違規問題的情況下,向多名下級行社負責人打招呼,為上述企業違規發放貸款10.43億元。2003年至2021年,王中印利用職務便利,在銀行貸款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先后為14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折合共計4143.37萬元。
簡歷顯示,王中印1986年至2013年期間在工商銀行工作,曾擔任工商銀行遼寧省分行副行長、黨委書記等職務;2013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任黨委書記、理事長。
據了解,2021年4月15日中紀委網站發布公告公告,王中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2月14日中紀委網站發布公告,披露王中印多項違規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被給予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
近年來,省級農村信用聯社案件頻發,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前腐后繼、窩案串案現象;一些領導干部貪婪、膽大、奢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針對省聯社“一把手”腐敗背后暴露的制度漏洞,業界人士認為,仍要逐步深化省聯社體制機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