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印發《2022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的通知。
其中提到,要持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各類城市要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暢通在本地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渠道。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落實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政策。實行積分落戶政策的城市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區分中心城區和新區郊區等區域,制定差異化落戶政策。推動具備條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內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加強住房供應保障。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存量閑置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比例,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城市重點建設片區等區域。
此外,穩步推進改革試驗。穩妥擴大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范圍。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全國聯網、上下貫通。支持11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農村改革試驗區加快改革探索,總結推廣典型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