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宋都股份(600077)披發布公告稱,控股子公司浙江宋都鋰業科技有限公司與啟迪清源(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珠峰(600338)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關方簽訂協議,擬墊資16億元參與相關項目。
公司三名獨立董事均投出棄權票。理由為:公司本次對外提供財務資助,進入了陌生領域,增加了一定的未知風險,公司應該結合公司自身現金流,做好詳盡的盡職調查,并考慮目前國際形勢以及未來走勢、經濟風險和行業調研,進行慎重決策。
同日,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收到上交所《關于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暨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相關事項的問詢函》。
據悉,宋都鋰科作為聯合體的牽頭單位,負責項目的墊資、供貨、運營等,并接收處罰、與業主洽談、辦理有關經濟洽商等。上述合作構成對西藏珠峰的財務資助。目前,宋都鋰科不具備鹽湖提鋰建設的專業知識儲備、技術、人員。
為此,《問詢函》要求宋都股份從四個維度做補充披露:
一是結合本次合作中各方的主要責任和義務,具體說明各方分別所需提供的具體資源和獲取的經濟利益,明確公司除提供的財務資助外,是否還需要進行后續投資。
二是結合公司對相關領域的實際經驗、技術積累和風險把控能力,說明除已披露的風險外,公司是否還存在其他風險,如潛在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等,并予以充分提示。
三是啟迪清源及相關團隊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在項目相關領域的運營經驗、前期運營的項目規模及盈利情況、取得的技術專利及應用情況等,明確啟迪清源是否具備項目所需要的全部相關技術、人員、經驗,是否需要外包、外采、或取得他方的技術許可等,并說明公司與啟迪清源在成本結算和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利益分配機制。
四是自查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及全體董監高與本次交易合作方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及關聯方等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業務及資金往來、其他利益安排,并結合公司控股股東及實控人目前的資信、質押風險、大額存單質押未予解除、相關方后續減持安排等情況,說明本次交易的目的,明確是否存在維護股價等不當訴求。
上交所注意到,對于本次交易,三名獨立董事均對上述兩項議案投出棄權票。對此,上交所請宋都股份說明,其他董事結合獨立董事的棄權意見,充分說明對本次交易發表意見的情況、依據、所做的工作,并在此基礎上說明在相關事項中是否勤勉盡責、是否決策獨立,并量化說明公司參與本項目的商業可行性,是否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上交所還表示,2022年1月22日,宋都鋰科公告未能完成回購計劃,并稱主要原因為集中資金保障項目運營和主業周轉。上交所請宋都鋰科結合前期未能完成回購計劃的情況和披露的原因等,說明公司時隔1個多月后,即擬對外提供大額財務資助,并涉足與主業無關的行業,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另外,上交所還請宋都股份對本次財務資助的資金來源、項目相關風險等進行說明。
上交所請宋都股份請收到問詢函后立即對外披露,并于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