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證監會對于證券公司投資顧問業務的監管日益嚴厲,實施了新一輪全面深化市場改革,在“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九字方針下,資本市場正在發生深刻的結構性變化。如何打造一個更加規范的資本市場成為所有市場參與者關注的重點。
開年券商密集接罰單
其中,備受關注的既是分支機構,作為券商與零售客戶展業的第一線,從業人員的規范程度是監管中最重要的一環。從近期開具的罰單情況看,監管部門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行為的管控力度一直“在線”。今年過去兩個月,就處罰了多家證券分支機構的違規行為。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以來,證券分支機構(包括從業人員,以公開時間為準)因經紀業務收到的監管罰單至少已有20張。在2021年證券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133張罰單中,分支機構罰單就高達45張;分支機構從業人員罰單則達88張。
從處罰原由來看,原因五花八門,相關從業人員違法代客理財、違規誘導開戶、合規風險意識淡薄等,仍是違規重癥區。
券商巨頭國泰君安牽涉誤導性陳述
隨著從業人員越來越多地使用微信、微博、小紅書等社交媒體進行展業,違規行為也逐漸增多。具體來看,在眾多券商被處罰中,最受“矚目”的便是滬上券商巨頭——國泰君安。
上月,江西證監局相繼發布了兩份罰單,均點名頭部券商國泰君安投顧服務,這回監管部門盯上了券商投顧在微信和微信群中發布的內容。
2月18日,江西證監局對任職于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的易思敏下發監管函。原因是當事人身為擔任贛江-同興投顧產品的投資顧問,在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存在通過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資者發布誤導性陳述的行為。依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66號)的規定,江西證監局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圖源:江西證監局
同日,江西證監局在另一份監管函中指出,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存在兩項違規:一是對部分符合回訪篩選標準的贛江-同興投顧簽約投資者未進行回訪,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二是對贛江-同興投資顧問易思敏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合規管理不到位,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
因兩項違規,江西證監局責令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改正,整改期限為30天。
圖源:江西證監局
對此,有業內合規人士表示,個人公眾號、抖音號、小紅書等自媒體賬號,或用職務身份注冊的各類自媒體賬號,是目前極易發生合規風險的業務拓展工具。從業人員應當提升合規意識,把控好內容和信息的制作與發布。同時,作為更具私密性的微信群、QQ群等互聯網群組,更應留意其潛在的違規風險。
專家建議對于相關自媒體帳號,應登記在冊并納入機構管理,同時還要持續監控。對于一些互聯網群組,如微信群、小紅書群等也建議進行梳理和登記,某些群組有必要還將去個人化,納入機構監管視野統一管理。
有趣的是,據國泰君安證券2020年年報,國泰君安合規總監張志紅女士的稅前薪酬達375.76萬元,在高管中排名第三。此外,她還通過股權激勵計劃,持有59.5萬股國泰君安股票,目前市值為超千萬元。有著多年監管經驗和券商任職履歷的國泰君安合規負責人張志紅女士卻沒有起到其監察合規性的作用。而擁有百萬年薪、千萬身價的資深高管,不更應在管理內部合規性起到更大的作用嗎?規范業務合規的工作,永遠是進行時態。
圖源:國泰君安2020年報
上述問題作者曾聯系國泰君安證券方,截止至發稿前未收到有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