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據“中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在該市無房產且在該市工作并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或以上(狀態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可申請每月全額提取其月繳存額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賬戶內須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額,自申請之日起兩年內可享受本提取政策;在該市購買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名繳存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4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兩名或以上繳存人共同申請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80萬元調整至90萬元。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