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銀保監局發布《關于修訂〈關于簡化粵港澳大灣區銀行保險相關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的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銀行保險機構應將資源向金融服務薄弱地區適度傾斜,支持大灣區銀行業保險業加快發展。
通知具體指出,各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修改完善自身相關配套管理制度,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相關地區的金融市場結構、評估分析必要性和可行性,審慎制定機構規劃或計劃。
同時,各銀行保險機構應緊密結合市場定位,以彌補服務不足為方向,避免弱化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供給。
此外,各銀行保險機構應壓實主體責任,自覺遵循合規性、審慎性原則,嚴格按照中國銀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對所涉機構和高管準入條件審核把關,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所涉機構、高管的合規性、適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