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證監局發布了關于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在2014-2015年期間違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違規銷售多支金融產品;二是對員工執業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證監局決定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時任負責人姚佐根也被安徽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近日,安徽證監局發布了關于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姚佐根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在2014-2015年期間違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違規銷售多支金融產品;二是對員工執業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證監局決定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時任負責人姚佐根也被安徽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