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新疆銀保監局披露2022年“1號罰單”,對新疆天山農商銀行楊國亮多項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公告顯示,楊國亮在擔任新疆天山農商銀行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行長期間,對該支行保證金來源審核不嚴,貸款資金被挪用至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保證金及未嚴格執行貸款資金支付與管理,信貸資金滯留借款人賬戶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楊國亮遭新疆銀保監局警告并處罰款七萬元。
此外,新疆天山農商銀行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領得新疆銀保監局2022年“2號罰單”,因上述違法違規事實,該行被罰款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