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據財政部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推動農業保險加快高質量發展,財政部修訂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指出,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實行財政支持、分級負責、預算約束、政策協同、績效導向、惠及農戶的原則。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結合本地實際和財力狀況,對符合農業產業政策、適應當地“三農”發展需求的農業保險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等政策支持。
同時,《辦法》要求承保機構應當公平、合理擬訂農業保險條款和費率,保險費率應當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厘定,綜合費用率不高于20%。承保機構應當合理設置補貼險種賠付標準,補貼險種不得設置絕對免賠。
保險責任上,《辦法》則表示,補貼險種的保險責任應當涵蓋當地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動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動8物毀損等風險;有條件的地方可穩步探索將產量、氣象等變動作為保險責任。
《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