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證監局公布了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山西三立期貨多項違規遭責令改正。
決定書顯示,經查,山西三立期貨居間人管理不到位,存在對部分居間人盡職調查不充分、與個別居間人簽署的合同要素不齊全、對個別居間人恢復業務的調查不審慎、對個別居間人開發的客戶投資者適當性評級不審慎、對居間人開發的客戶異常交易持續跟蹤回訪不到位、公司網站公示的居間人信息不完整、未及時修訂公司居間人管理制度等問題,上述情況反映出該公司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因此按照《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其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完善公司內控體系,健全居間人管理,并于1個月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證監局。
官網顯示,山西三立期貨成立于 1993 年,注冊資金500萬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的山西省首家期貨經紀公司,也是我國第一批設立的期貨公司之一。目前下設3家分支機構,子公司1家;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商品期貨經紀和金融期貨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