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出臺后,首批新能源車險專屬保險產品于月前正式上線。受此影響,大量新能源車保費發生變動,部分車主發現保費上漲。
對此,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近日撰文表示,新能源車保險的推出是很好的事情,但成本增加偏高,可能新能源車省下的油錢要去交保險,導致新能源車似乎不劃算,形成買得起用不起的現象,不利于新能源車推廣。因此,車企要建立自己的保險品種,行業要有更精準的保險測算,國家也要支持保險費用的合理補貼。
專屬條款實行利于新能源車推廣
2021年12月,中保協發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在保險責任上,《條款》既為“三電”系統,即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提供保障,又全面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同時明確,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包括因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其他所有出廠時設備的直接損失。
此外,《條款》還針對新能源汽車的特點設計了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等6款附加險,以更大限度規避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
緊接著,上海保險交易所于去年12月27日正式上線新能源汽車險交易平臺,并首批掛牌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等12家財險公司的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為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產品落地服務提供支持。
對此,崔東樹指出,新車車險設計初衷是覆蓋新能源車各個使用環節的風險,確保車主使用新能源車出現問題時有社會保障的兜底。專屬條款的實行,明確“三電”“起火”全部賠付,在滿足了新能源汽車車主需要的前提下,也對保險公司的權責有了更明確的劃分。
新能源車保險本身來說是很好的事情,能夠解決消費者使用新能源車的擔憂問題。只要有了保險,在用新能源車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都能夠得到有效的擔保,這樣話有利于新能源車的推廣。
鼓勵整車企業建立自身保險品種
新能源車專屬保險生效后,新能源車保費出現變動。近期有車主抱怨,12月23日投保的費用為8278元,到27日投保費用暴漲到1.4萬多元,漲幅高達80%。這增加的6000元,核算每月500元錢,應該能跑近1000公里,基本覆蓋了燃油車的油費,是很高的成本增加。大幅弱化了電動車與傳統燃油車的優勢。導致部分消費者的消費心理顧慮。
崔東樹認為,對于新能源車保費相比同級別燃油車高的現象,主要還是因為新能源車的保險歷史數據積累少。隨著近幾年新能源產品快速提升,相對于歷史數據中的老產品,目前新能源車的技術和安全提升比較快。前期的一些老舊車型出現故障的概率相對比較高。所以由于歷史數據的波動比較大,導致對前期一些高故障車型的歷史數據的帶入,由此影響了車型改進之后高安全低故障的合理費用和保障。
崔東樹建議,保險行業在新能源車中應該用更近的數據信息,用更短期的數據延展分析。降低保費。同時,鼓勵整車企業建立自身的保險品種,拓展整車企業的保險業務,建立自己有數據支持的低保費保險體系。
此外,崔東樹還表示,國家也應該對新能源車在保險中的一些問題給予有效的支持,從而防止由于新能源車保險價格偏高,導致出現新能源車買得起卻用不起的情況出現,這樣也有利于新能源車行業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