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保利發展發布2021年第12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公告。
公告顯示,董事會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注冊100億元中期票據的議案》,根據該議案,同意公司向銀行間交易協會申請注冊發行100億元普通中期票據;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層全權處理上述注冊事項。
以及后續發行普通中期票據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決定普通中期票據發行上市的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發行、各期發行金額及期限、發行方式、還本付息方式、承銷方式、定價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資金用途、償債保證措施、擔保事項、債務融資工具上市、發行與上市場所、專業機構的選擇、回售與贖回方式等;
2、代表公司簽署與普通中期票據注冊、發行的所有相關協議及其他必要文
件等,并按照規定進行披露;
3、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動,辦理其他與上述普通中期票據注冊、發行相關的具體事宜;
4、以上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