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證監局公布了一份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大通期貨多項違規。
決定書顯示,大通期貨存在三項問題:一是公司治理方面。大通期貨監事自2017年3月任職以來,未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列席董事會議;除在公司2017、2020年度報告上簽字外,沒有其他履職記錄。內部稽核工作執行不到位。二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大通期貨辦公場所開戶流程更新不及時,公司網站未提示投資者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從業人員信息。三是重大事件報告方面。大通期貨未按要求向證監局報告部分重大訴訟事件。
對此,黑龍江證監局認定,大通期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五十八條、第九十九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反映出其公司治理存在缺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重大事件報告存在漏洞。因此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第十七項的規定,黑龍江證監局決定對大通期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要求落實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問責,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與此同時,因對于大通期貨內部稽核、部分重大事件報告方面存在的問題負有主要責任,大通期貨首席風險官戰玚被出具警示函,上述決定書中提到的監事梁會東也被同時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大通期貨成立于1994年5月,現注冊資本1.12億元,控股股東為工大風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