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必康(002411)發布公告,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議案》。值得關注的是,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7票同意、0票反對、1票棄權。
其中,棄權票由延安必康副董事長邵新軍投出。他表示,因其所在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原來承做公司年報審計業務,不方便發表意見,故棄權。
公開信息顯示,邵新軍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律師、注冊稅務師、注冊高級咨詢師的資格及高級經濟師職稱,為首批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資深會員之一。2013年7月至2020年10月,其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河南分所所長,2021年7月加入延安必康。
據延安必康公告,為加快資金周轉,縮短應收賬款回籠時間,公司全資子公司陜西必康制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陜西必康”)擬與深圳創新未來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下稱“創新保理”)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保理業務總金額約為6.96億元,保理期限自雙方正式簽署保理業務合同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具體而言,陜西必康將約6.96億元應收賬款轉給創新保理,后創新保理將分三期支付原應收賬款的80%,即約5.57億元給陜西必康。
保理業務合同簽訂之后,創新保理承擔陜西必康應收賬款信用風險,若其在約定的期限內未收到或未足額收到應收賬款,無權向陜西必康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