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到為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具體意見如下:
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 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
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創新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以居家養老為基礎,通過新建、改造、租賃等方式,提升社區養老服務能力,著力發展街道(鄉鎮)、城鄉社區兩級養老服務網絡,依托社區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的多樣化養老服務。地方政府負責探索并推動建立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的模式。街道社區負責引進助餐、助潔等方面為老服務的專業機構,社區組織引進相關護理專業機構開展居家老年人照護工作;政府加強組織和監督工作。政府要培育為老服務的專業機構并指導其規范發展,引導其按照保本微利原則提供持續穩定的服務。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作用,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增加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強農村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鼓勵以村級鄰里互助點、農村幸福院為依托發展互助式養老服務。
進一步規范發展機構養老。各地要通過直接建設、委托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機構養老。加強光榮院建設。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質量和安全標準的養老服務。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對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的監管。研究制定養老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管理政策,嚴防借養老機構之名圈錢、欺詐等行為。
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各地要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健康、失能、經濟困難等不同老年人群體,分類提供養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復照護、社會救助等適宜服務。清單要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進行動態調整。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評估結果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跨部門互認。
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逐步實現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盡快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機制,保障領取待遇人員基本生活。大力發展企業(職業)年金,促進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探索通過資產收益扶持制度等增加農村老年人收入。
發展“互聯網+照護服務”
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務和管理水平。在城鄉社區加強老年健康知識宣傳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養。做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及分類指導,開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老年癡呆防治和心理關愛行動。提高失能、重病、高齡、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提高服務質量。擴大醫聯體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的范圍,可按規定報銷相關醫療費用,并按成本收取上門服務費。積極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中醫藥服務的作用。加強國家老年醫學中心建設,布局若干區域老年醫療中心。加強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通過新建改擴建、轉型發展,加強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心、站)以及優撫醫院建設,建立醫療、康復、護理雙向轉診機制。加快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方便老年人看病就醫。
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完善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按照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有關要求,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評估與健康服務。依托護理院(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服務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發展“互聯網+照護服務”,積極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和護理型養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護。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穩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指導地方重點圍繞進一步明確參保和保障范圍、持續健全多元籌資機制、完善科學合理的待遇政策、健全待遇支付等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創新管理和服務機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完善現有試點,積極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
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教育部門牽頭研究制定老年教育發展政策舉措,采取促進有條件的學校開展老年教育、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老年大學(學校)等辦法,推動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開設老年教育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學科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編寫老年教育相關教材。依托國家開放大學籌建國家老年大學,搭建全國老年教育資源共享和公共服務平臺。創新機制,推動部門、行業企業、高校舉辦的老年大學面向社會開放辦學。發揮社區黨組織作用,引導老年人踐行積極老齡觀。
提升老年文化體育服務質量。各地要通過盤活空置房、公園、商場等資源,支持街道社區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實現老年人娛樂、健身、文化、學習、消費、交流等方面的結合。培養服務老年人的基層文體骨干,提高老年人文體活動參與率和質量,文化和旅游、體育等部門要做好規范和管理工作。
鼓勵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完善就業、志愿服務、社區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低齡老年人作用。在學校、醫院等單位和社區家政服務、公共場所服務管理等行業,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鼓勵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為有勞動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指導服務。
實施“智慧助老”行動
打造老年宜居環境。各地要落實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規、標準和規范,將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納入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統籌推進,讓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更加安全方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經濟困難的失能、殘疾、高齡等老年人家庭,實施無障礙和適老化改造、配備生活輔助器具、安裝緊急救援設施、開展定期探訪。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出臺家庭適老化改造標準,鼓勵更多家庭開展適老化改造。在鼓勵推廣新技術、新方式的同時,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加快推進老年人常用的互聯網應用和移動終端、APP應用適老化改造。實施“智慧助老”行動,加強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提升老年人數字素養。
開發老年人健康保險產品
發展適老產業。相關部門要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務目錄、質量標準,推進養老服務認證工作。各地要推動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以及老年用品行業規范發展,提升傳統養老產品的功能和質量,滿足老年人特殊需要。企業和科研機構要加大老年產品的研發制造力度,支持老年產品關鍵技術成果轉化、服務創新,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輔助性以及康復治療等方面的產品,滿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質的需求。鼓勵企業設立線上線下融合、為老年人服務的專柜和體驗店,大力發展養老相關產業融合的新模式新業態。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老年人健康保險產品。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監管,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維護老年人消費權益,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