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后收到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警示函、《行政處罰決定書》后,亞太藥業(002370,股吧)再次連收深交所三份紀律處分。
11月19日,深交所官網披露對亞太藥業的3份紀律處罰。對亞太藥業及時任董事任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堯根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對多位董事、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高級管理人員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對任軍及陳堯根給予公開認定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今年7月,浙江監管局對亞太藥業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堯根、財務總監何珍、董秘沈依伊、時任董事任軍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今年4月,浙江局披露亞太藥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結果,對亞太藥業及多位董事、監事給予警告并處罰款,對任軍及陳堯根分別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子公司連續三年財務造假 董監高被罰
2015年底,亞太藥業以9億元代價從GVH手上買下上海新高峰100%股權,上海新高峰成為亞太藥業全資子公司并納入合并報表,亞太藥業新增6.7億元商譽。
同時,雙方約定了業績承諾。2015年至2018年,上海新高峰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不低于8500萬元、1.06億元、1.33億元、1.66億元。
根據亞太藥業此前披露的業績承諾完成鑒證報告,2015年至2018年,上海新高峰分別實現扣非凈利潤9977.43萬元、1.08億元、1.45億元、1.46億元,完成率分別為117.38%、101.49%、109.16%、87.86%。
不僅2018年業績不達標,2019年,上海新高峰經營業績突然大幅下降,部分核心關鍵管理人員相繼離職。同年12月25日,亞太藥業發布公告稱,對上海新高峰失去控制,并不再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緊接著,2020年1月,證監會因亞太藥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對其立案調查。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至2018年期間,上海新高峰通過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虛增收入、虛增成本、虛增利潤。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3351.73萬元,占亞太藥業同期利潤總額23.29%;2017年,虛增利潤總額7370.78萬元,占亞太藥業同期利潤總額31.08%;2018年,虛增利潤總額6687.03萬元,占亞太藥業同期利潤總額27.7%。
因上述事項,亞太藥業于2021年3月對2016年-2019年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同時,亞太藥業及相關當事人也因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被相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
虛假記載影響持續發酵 投資者索賠已啟動
除上述處罰外,信披虛假記載所造成的不良影響還在持續發酵。
亞太藥業首先要面臨的是因信披虛假記載導致的投資者索賠。2021年9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3名原告起訴亞太藥業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起訴金額合計28.69萬元。
隨著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糾紛的受理,或將有更多的投資者對亞太藥業提起訴訟。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間買入亞太藥業,并在2020年1月2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的投資者,均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亞太藥業信用評級也深受影響。新高峰失控以來,新世紀評級已3次下調亞太藥業信用等級。2020年1月,新世紀評級將亞太藥業主體信用等級由AA/負面下調至A+,“亞藥轉債”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A+;2021年3月,亞太藥業主體信用等級由A-下調至BBB,“亞藥轉債”信用等級由A-下調至BBB;2021年11月,亞太藥業主體信用再次下調至B,“亞藥轉債”信用等級也下調至B。
公開資料顯示,“亞藥轉債”起息日為2019年4月2日,到期日為2025年4月2日,債券余額為9.63億元。
此外,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亞太藥業控股股東亞太集團及其一直行動人被司法處置其所持有的亞太藥業股份約3674.21萬股。此次權益變動后,亞太藥業將由控股股東為亞太集團、實控人陳堯,變更為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