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期協官網接連公布了兩則紀律懲戒決定書,劍指江西瑞奇期貨、廣州金控期貨前員工在職期間違規行為。
據中期協字〔2021〕111號文書顯示,李琳因在廣州金控期貨工作期間存在以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的行為于今年4月23日被廣東證監局于出具警示函。中期協對此認為,李琳作為期貨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協會和期貨交易所的自律規則,遵守執業行為規范,嚴格合規執業。其將自己資金轉入他人期貨賬戶并進行期貨交易的行為,屬于以他人名義從事期貨交易,違反了《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第十一條的規定。因此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懲戒程序》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期協決定給予其“暫停從業資格6個月”的紀律懲戒。
另據中期協字〔2021〕112號文書顯示,江西瑞奇期貨宜春營業部原經理彭軍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于2021年2月25日被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中期協認為,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堅持期貨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當事人在其執業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違反了協會《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五條、《期貨行業誠信準則(修訂)》第十六條、《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 因此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紀律懲戒程序》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期協決定給予彭軍“撤銷從業資格并永久性拒絕受理其從業資格申請”的紀律懲戒。
公開資料顯示,廣州金控期貨成立于2003年,是廣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8億元,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以及資產管理。瑞奇期貨成立于1993年,現注冊資本3.46億元,是江西省本土唯一的一家期貨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期貨經紀和金融期貨經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