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證監會官網消息,安徽潛山農商銀行定增申請獲證監會反饋意見,需補充披露多項監管指標未達標原因、第一大客戶的基本情況等。
根據發行安排,潛山農商銀行本次擬定向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1.5億股(含),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5億元(含)。本次定向發行的股票發行價格為1元/股;發行對象在認購股份的同時,須承諾每認購1股另行出資0.38元用于購買不良資產。
定增說明書中,潛山農商銀行對定價依據予以說明,該行表示,2021 年8 月25 日,安徽誠信會計師事務所為本次定向募股出具了《安徽潛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產核資報告》,截止2021年6月末,該行清產核資后所有者權益總額為47054.65 萬元,經清產核資的每股凈資產為1.38 元/股。
不過,根據潛山農商銀行披露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末,該行股本總額34042.18萬股,股東權益為74252.74萬元,計算可得每股凈資產為2.18元/股高于發行價格。證監會要求該行補充披露本次定向發行價格和經清產核資的每股凈資產較低于財務報告中每股凈資產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核心監管指標方面,潛山農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一級資本充足率等指標存在未達到監管要求的情況。潛山農商銀行需補充說明監管指標不達標的具體原因,本次定向發行后對各個監管指標的改善情況。
股份質押方面,申請材料顯示,潛山農商銀行存在25.77%股份被質押的情況,其中13.16%的股份質押給太湖農商銀行,4.94%的股份質押給黃山太平農商銀行,4.70%的股份質押給青陽農商銀行。該行需補充披露公司股份質押的原因,股東與質權人的關系,質押是否影響公司的控制權穩定。
潛山農商銀行還需補充披露第一大客戶的基本情況,補充披露報告期內關聯方授信及貸款情況,補充說明日常經營過程中,如何有效防范大股東干預銀行正常經營、不正當進行關聯交易等。
此外,對于本次定向發行,律師未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認購資金來源等事項發表意見。證監會要求律師就本次發行決策程序的合法合規性發表明確意見,并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定向發行說明書和發行情況報告書》的要求,對未明確發表意見的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