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證監局公布了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廣發期貨因對子公司管控不力被責令改正。
決定書顯示,經查,廣發期貨子公司2019年以來發生多次操作風險事項,并造成經濟損失。上述情況反映廣發期貨對子公司風險管控不到位,未能持續完善相關風控體系,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因此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廣發期貨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公司應高度重視,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加強子公司管控。
公開資料顯示,廣發期貨成立于1993年3月,是國內成立較早、在工商管理機關注冊的大型專業期貨公司之一,現公司注冊資本為19億人民幣,是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期貨經紀業務、期貨投資咨詢、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目前下設子公司三家,分別為廣發期貨(香港)、廣發金融交易(英國)及廣發商貿。